关于大连港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3-24 08:48:31 作者:本站编辑 来源:本站原创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3月12日,大港集箱下发通知,将阶段性降低大连港口收费标准,大连联代将遵照上级单位通知精神,积极落实有关举措,为客户提供周到服务。
对于3月1日后已经按照原费率标准结费用的客户,请联系相关进出口业务人员进行退费。
退费联系人:
物流订舱:张贺 82357058
班轮出口:姜楠 82357002
附:大港集箱通知全文